欢迎访问山东振鲁税务师事务所官方网站

今天是:
 
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0/5/14 15:07:41  查看次数:

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

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,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:

一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。

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,是指持有《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》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,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。

二、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,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。

电影行业企业限于电影制作、发行和放映等企业,不包括通过互联网、电信网、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传播电影的企业。

三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。

四、本公告发布之日前,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,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。

财政部  税务总局 

2020年5月13日


(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)


Copyright © 2022 山东振鲁税务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. 鲁ICP备17025377号
枣庄市市中区 联系电话:0632-3098669 3098798 地址:枣庄市市中区君山中路30#(商城建设银行四楼)
枣庄市高新区 联系电话:0632-3098669 地址:山东省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宁波路777号九洲双创B3号楼1层东
滕州市 联系电话:0632-5896008 地址:滕州市益康大道999#荆善南苑B幢308室(滕州市国家税务局北邻)